(吉隆坡26日讯)2名华裔夫妇因洗黑钱罪名今日被带上庭,在被提控6项罪名时皆不认罪,并以10万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释外出,案件将定在今年8月10日再度过堂。
早前,这对夫妇在今年3月与6月,分别因涉及非法洗黑钱近2千万令吉,而在加影地庭面对69项控状,但他们均表示不认罪。
这对华裔夫妇被告分别是周耀辉(44岁 译音)和罗来金(40岁,译音),从事幼儿园教育工作,并于今日被带上法庭面对6项洗黑钱的控状,涉及数额高达56万5186令吉。
6项控状指,2名被告是分别在2012年和2015年,将从事非法活动所获得的56万5186令吉存入自己的大众银行(PUBLIC BANK)户口,因此抵触了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融资法令第4(1)(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15年及罚款5倍或500万令吉.
2名被告在听完控状后否认有罪,而辩护律师则要求法官降低保释金,原因是被告在监禁等候声讯期间,非常挂念年仅7岁的女儿。
副检察司哈斯里妮则告诉地庭法官莫扎尼莫达,基于2名被告涉及严重罪名,因此不建议法庭允许保释外出,如果法庭要允许2名被告保释外出,他要求对方提交100万令吉保释金。
被告罗莱金(译音)落泪指出,由于自己无法缴付保释金,因此被监禁数个月等候审讯,期间未能和女儿见上一面,女儿目前也由年迈且病重的母亲代为照顾,希望法官可以通融,降低保释金。
经法官考量后后,决定根据加影法庭早的判处,允许2名被告以100万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释外出,并将此案择定在今年8月10日再度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