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南28日讯)周一凌晨长巴在南北大道北上槟城靠近武吉淡汶收费站入口处翻覆肇1死6重伤案,巫裔长巴司机今日被控危险驾驶致死他人,司机不认罪,获准以8000令吉保外,案展5月4日续审。
暂时吊销驾照
39岁被告莫哈末法立占今早被控上爪夷推事庭,主控官为阿菲纳兹林。控状指出,被告驾驶长途巴士,于本月27日凌晨4时许,在南北大道北上北海方向第151.9公里处(靠近武吉淡汶收费站入口)发生意外,导致一名巫裔女子当场毙命,另有6人重伤。
被告声称当时因闪避野狗才肇祸,他在聆听通译员宣读控状后表示不认罪,推事三苏批准他以8000令吉由一人保外,并暂时吊销其驾照,直至该案审讯结束。
被告是在1987年交通法令41(1)条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将面对判监最低2年、最高10年,或罚款至少5000至最高2万令吉。
主控官阿菲纳兹林指被告危险驾驶造成一人死亡,建议保释金额为1万令吉及2名担保人,被告以妻子为家庭主妇无收入,还有3个孩子尚在求学为由,向推事求情减少保释金。
这起长巴失控翻覆惨剧,造成29岁巫裔女乘客诺拉扎因头部受重创当场毙命,6名乘客重伤及9人轻伤,包括司机,被告向警方供称当时没打嗑睡,是因闪避野狗才肇祸。
威南警区主任沙菲益警监透露,被告有不良驾驶记录,有3张交通罚单尚未缴清,即违规泊车、超速及没戴头盔骑摩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