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8日讯)槟州政府挑战内政部宣布槟州志愿巡逻队(PPS)为非法组织一案,今日上诉得直,上诉庭裁决槟州政府成立的槟州志愿巡逻队是合法的。
以拿督东姑麦蒙、拿督卡玛丁及拿督林美丽(译音)组成的上诉庭三司裁决,槟州志愿巡逻队并不是1965年人社团法令下的社团组织。
去年11月槟城高庭驳回槟州政府挑战内政部宣布槟州志愿巡逻队为非法组织一案,不过,上诉庭三司今日一致批准槟州政府的上诉申请。
因此,上诉庭批准槟州政府的申请,谕令推翻内政部长于2014年11月3日宣布将槟州志愿巡逻队列为非法组织的决定。
上诉庭也谕令答辩人,即内政部长、警察总长及大马政府,归还所有的外套、装备、徽章、武器或文件予槟州志愿巡逻队。
槟州政府的代表律师为汤米汤姆斯和拿督安美嘉,而代表内政部长、警察总长及大马政府的则是高级联邦律师三苏伯哈山。
槟城高庭是在去年11月22日裁决,属社团组织的槟州志愿巡逻队,无依照社团法令注册,内政部长有绝对权力宣布它不合法。
当时高庭裁定槟州志愿巡逻队是一个社团组织,因此必须向社团注册局注册,因而拒绝槟州政府提出的司法审核申请。
槟州志愿巡逻队157名成员,在2014年8月31日参与槟州国庆日庆典游行后,遭警方以“槟州志愿巡逻队为非法组织”为由逮捕,内政部长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在11月3日宣布,在1966年社团法令第5(1)条文下,槟州志愿巡逻队为非法组织。
槟州首长林冠英在2014年11月4日宣布,槟州行政议会一致通过,内政部长二度恶意在不合法情况下,先在2014年8月31日逮捕槟州志愿巡逻队成员,及在没有安排任何沟通、适当的调查及不尊重基本法则下,宣布该队为非法组织。
盼总检察署不上诉
槟首长政治秘书黄汉伟希望总检察署能尊重上诉庭裁决槟州志愿巡逻队(PPS)是合法的决定,因此不要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勿继续与槟州政府打法律战。
黄汉伟也是亚依淡区州议员,他今日接受《东方日报》电访时说,希望槟州志愿巡逻队能尽快重新投入操作,为社区提供服务。
他指出,这157名槟州志愿巡逻队成员在2年半前突然被扣留,如今上诉庭还槟州志愿巡逻队及槟州政府一个公道,他为此感到高兴。
资料档
槟州志愿巡逻队(PPS)成立于2011年,是州政府在州行政议会的正规管道下通过成立,并由各区州议员作为PPS领导。该队成员来自各行各业,成立以来拥有9002名各族队员,组成巡逻队伍协助维持社区治安。
在2014年8月,发生一宗民众投诉被巡逻队队员殴打的事件,继而引发PPS是否合法的争议。国庆日当天,156名参与国庆检阅仪式的PPS队员被逮捕,让整件事急转直下。
槟州行政议会议决暂停PPS巡逻队的一切活动,直到法庭作出裁决为止。内政部长阿末扎希也宣布, 根据1966年社团法令第5 (1)项条文,巡逻队是非法组织。
槟州政府于2015年1月27日针对PPS被内政部长宣判非法一事,入禀法庭申请司法检讨,以希望借由司法途径,还给该组织一个公道。惟在10月8日,槟城高庭拒绝发出司法审核准令予PPS,槟州政府在较后提出上诉。上诉庭于2016年3月4日批准槟州政府申请司法审核。
槟州政府通过乡委会(JKKK)成立的槟州志愿巡逻团(BPS),取代因合法问题销声匿迹2年的PPS为民服务。
2016年11月22日,高庭今日驳回槟州政府申请撤销内政部指令PPS为非法组织的司法审核,并指该队依旧属于非法组织,必须向社团注册局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