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9日讯)大山脚工程师情人节杀女友再自捅案今日下判,33岁的被告张德强(译音)谋杀罪名成立,被判强制性死刑。
早前被告张德强在控方表面证据充足下,被高庭谕令出庭自辩,惟后来被告选择保持沉默,未有在证人栏接受控辩双方盘问,以及在被告栏进行答辩。
随后辩方传召一名证人,即精神科医生苏星嘉敏星出庭供证,对方认为被告在事发当天处在发狂状态且患有忧郁症,根本不晓得自身的行为已犯法,包括杀人和自杀。
针对此事,控方也重新传召一名证人即李银山医生供证,对方则指被告张德强接受精神治疗时曾透露,自身有一个浪漫及理想概念,就是希望与女友一起死后,在天堂再续做情侣。虽然该证人也同意被告患有忧郁症,惟不排除被告事发时意识仍清楚,甚至不顾一切杀了女友,然后自捅。
被告张德强被控于2014年情人节即2月14日早上8时40分,在威中华盛花园某住屋内,杀死一名25岁女子,即其女友陈清甄,因此触犯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者,唯一的刑罚是强制性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