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于下午5时35分
(马六甲29日讯)前马六甲公共工程局局长拿督卡立奥玛今日被控,面对贪污及洗黑钱共16项控状,案件涉及款项总额达134万令吉,唯被告不认罪,获准以25万令吉及2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案件订于11月4日过堂。
卡立奥玛面对的16项控状中,13项涉嫌贪污19万6200令吉,另3项则是洗黑钱活动,涉及数目为114万8332令吉,所有控状涉及的款项总额为134万4532令吉。
反贪会是于今年8月15日在吉隆坡、马六甲及吉兰丹展开逮捕行动,逮捕这3名包括卡立奥玛在内,涉嫌贪腐、滥权及洗黑钱的高官;冻结3人总额高达1300万的户头存款,查封豪宅、数量名贵轿车及奢侈品。
由于卡立奥玛身份特殊,在接获消息他将在今日被控后,媒体一早就聚集在马六甲法庭外,等候消息。
卡立奥玛今早约9时20分被反贪会官员带上法庭面控时,全程以黑色外套遮脸,逃避媒体的镜头。
根据首13项涉及贪污罪名的控状,身为州公共工程局局长的被告是在2014年至2015年8月期间,涉嫌收取多间承包公司的贿金,作为提供提供特定公共工程计划的酬劳,最低贿赂金为3000令吉,最高为5万令吉,因此触犯了刑事法典165条文。
第14至16项控状则是被告于今年6月30日至8月5日之间,涉及洗黑钱活动,在土著基金户口内拥有总数114万8332令吉的款项,因此触犯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法令第4(1)(b)条文。
此案的法官为米苏莱曼,以及来自反贪会的主控官阿克兰及被告代表律师阿鲁玆。
主控官阿克兰在庭上以被告单身,没有家庭负担为由,要求法官将保释金额定为100万令吉,而辩护律师阿鲁玆则要求法官减少保释金,并指被告记录良好,定时到反贪会报到。
最终法官准许被告以25万令吉保释金及2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护照需交由法庭保管,每月也需要到反贪会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