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8日讯) 一名私人医院的女医生,4年前因疏忽造成一名产妇膀胱受损,导致内出血,莎阿南地庭法官今日宣判表面罪名成立,须赔偿16万令吉予伤者。
此案今日由法官拿汀诺斯娜审理,她今日在地庭聆听双方供词后作出定夺,宣布女事主诺嘉娜(律师,40岁)胜诉,被告法玛医生一共须赔偿16万5375令吉81仙。
这起案件是于2012年12月6日,位于格拉那再也一家私人医院发生。据悉,当时女事主已接近临盆,准备诞下其第4名孩子,惟该名医生利用膀胱照影仪器进行检查时,仪器不慎误伤女事主的膀胱,导致她体内出血,更引发后遗症。
法官在审讯时也表示,女事主在庭上出示证据,成功证明这起意外是由医生人为疏忽造成,在执行剖腹手术时,意外致伤女事主,进而引起对方下体疼痛、受伤及引发并发症。
地庭下令法玛赔偿5万令吉作为伤者所承受的创伤;1万4675令吉81仙为特别赔偿;700令吉为车程费。所有赔偿将以年利息5%计算,特别赔偿的年利息为2.5%,以及堂费的年利息为5%。
另一方面,诺嘉娜也希望,能借此案警惕国内的医护人员,希望类似事件不再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