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7日讯)狼父涉嫌强奸和鸡奸17岁亲女,警方已将之逮捕,今日带上法庭申请延扣7天,即从本月17日至23日。
遭到亲父性侵的普南族少女是雪兰莪某中学中五理科生,警方出于保护受害者,对其名字及身份保密。
新山南区警区主任苏莱曼今日发来文告指出,本月11日,晚上8时许,受害者被母亲从雪兰莪送到新山,以寻求传统治疗方法医治受害者的癫痫病,并安排其暂居在前夫位于宏艺花园的租屋。
他透露,在本月14日上午11时30分,该名父亲是一名军人,现年42岁,他带受害者到新山市区闲逛,直到凌晨12时30分才将受害者带返租屋。
“该名父亲此前喝了10罐啤酒,甫抵达家门,即开始发酒疯并踢翻家具。当天凌晨2时,该名父亲将受害者拉进漆黑的房间内,抱紧及亲吻她,受害者拒绝并进行反抗,该名父亲反而更粗鲁地抓紧她的手腕,还用手摀住她的嘴巴。”
他说,受害者仍然持续地反抗,该名父亲从衣柜里取出一把武士刀威胁她乖乖就范,基于害怕,受害者最终只能臣服于父亲的魔掌。
“该名父亲开始解开受害者衣服,并将阳具放入其私处,强奸她3次,以及肛交(鸡奸)一次,事后受害者感到私处及肛门疼痛,右手腕也留下瘀青。”
他表示,受害者隔天将所遭遇的一切告诉母亲,母亲即刻从雪兰莪赶抵新山,本月15日,下午5时带受害者前往警局报警。
“根据母亲的口供,她与前夫1999年结婚,育有3名孩子,受害者为长女。他们在2006年离异后,她获得3名孩子抚养权,目前另外2名孩子与祖父母居住在砂拉越。”
他说,据该名母亲透露,受害者很少与父亲见面,两三年才见一次面。事发时,该名母亲在雪兰莪住家。
“警方于本月16日成功将狼父逮捕归案助查,将援引刑事法典第376(A)条文(乱伦强奸)及刑事法典第377C条文 (强迫肛交)调查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