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16日讯)涉嫌欺骗6万1000令吉,以及偷取4份文件的芙蓉县土地局巫裔女官员,今日在芙蓉推事庭面对两项控状,她否认有罪,并获准以5500令吉担保外出,案展下月13日过堂。
被告玛再都艾莎(36岁),首项控状是指她于去年11月,接获巫裔男子诺阿芬迪要申请一项价值8万令吉工程的4份文件,同时向诺阿芬迪收取6万1000令吉,而后者也两次通过银行,把钱汇入被告的银行户头,惟最终被告并没有协助处理有关事项,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420条文。
次项控状,则指被告于上述同个时间,蓄意偷取4份申请文件,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80条文。
被告否认两项控状,首项控状获准以3000令吉担保外出,次项控状获准以2500令吉担保外出,两项控状皆获案展下月13日再度过堂。
负责此案的推事为艾丝达,而主控官则是副检察司卡蒂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