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力25日讯)一名孟加拉男子盗用他人报生纸以申请大马卡,经过国民登记局15年的调查后,于今年2月将男子扣留及控上法庭,周四在宜力推事庭被提控后俯首认罪。
被告阿末巴西(38岁)被控于2001年盗用他人报生纸,企图向国民登记局申请大马卡,因而触犯1990年国民登记条例第25(1)(b)条文,一旦罪成,可判最高监禁3年或罚款2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被告在聆听控词后,俯首认罪,并向推事求情,宜力推事阿希鲁丁较后宣读判词,宣判被告罚款2000令吉或以2个月监禁取代,较后再交由移民局处理,遣返回国。
据了解,被告声称是于1991年使用孟加拉籍护照,乘搭飞机前往大马,抵达大马后从岳母手中取得他人的报生纸,并盗用该报生纸,在大马注册结婚及寻找工作。
被告在2001年到怡保国民登记局申请大马卡,经过当局的调查发现盗用事件后,于今年2月18日将被告招到怡保国民登记局,即场将被告扣留,然后向警方投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