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罗士打30日讯)轰动全国的女婴分尸案被告,即女婴的母亲被警方控上日得拉推事庭,被告认罪后被判监禁12个月。
被告法丽哈(31岁)今早在庭上面对推事诺莎喜达做出判决时神情淡定。被告目前无业。
被告被控于本月6日约下午1时至3时,在日得拉玛瑙一个马来甘榜,把一名夭折女婴的尸体分成8段并丢入马桶,因蓄意隐瞒婴孩的出生而触犯刑事法典第318条文,一旦罪成将面对罚款或监禁不超过2年,或两者兼行。
推事拒减刑申请
虽然被告代表律师以被告母亲是一名割胶员工为由,向推事申请减刑,却被推事拒绝。
此案主控官为奈扎杜副检察司,被告则由法律援助局律师乌米卡尔顿代表。
被告怀胎8个月后,于本月6日在外公住家的厕所分娩,虽然婴孩已夭折,她却把婴孩分尸8段,并把婴孩的尸骸丢入马桶冲走,此事件遭一名妇产科诊所的医生向警方报案,警方随后揭发此事。
院方解剖报告证实,尸体是一名女婴,警方声称由于女嫌犯是在婴孩夭折后才分尸,因此警方以刑事法典第318条文,即隐瞒婴孩出生或秘密处置婴尸条文提控女嫌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