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4日讯)22名刮刮乐成员涉及欺骗罪,今日被控上法庭!
22名刮刮乐成员因涉嫌欺骗,今日被带往隆市大使路法庭面控。在案件未开始审理时,这22名被告在庭上,神情显得非常轻松自在,甚至有说有笑。
由于此案涉及人数众多,以致被告栏也无法容纳所有被告,有者更被迫坐在被告栏以外范围。
这22名被告的控状于今年7月6日,下午3时,位于十五碑商业区,涉及使用不诚信手法,声称一名27岁的巫裔男子,刮中该公司大奖玉石床垫,但前提是必须先支付一笔2000令吉手续费,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420条文。
任何抵触刑事法典第420条文的人士,一旦被控罪成,被告可以判最高14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面控的22名成员中,有17名是华裔男子、4名巫裔男女及1名印裔女子,年龄介于18至28岁。
法官纳丁在解读控状之后,这22名成员均表示明白但不认罪,法官允许这22名被告个别以4000令吉保释候审,而案件将在8月18日再度过堂。
法官在宣布保释金额后,即有另外2男1女相信也是刮刮乐成员,前来为这22名被告申请保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