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1日讯)轰动马新两国的新加坡路霸逞凶案今日下判,以木棍殴打厂巴司机,导致对方头破血流的新加坡路霸,今日在新山法庭俯首认罪,被判监禁14天及罚款6000令吉。
被告杨应光(69岁)被控于2015年3月7日,上午9时,在靠近士姑来吉市场的一家油站附近,以木棍打伤郑国华(61岁),被控抵触刑事法典324条文(持危险武器伤人)。
杨应光(69岁)今日身穿白色上衣,在2名亲友的陪同下出庭,他在聆听控状后,承认罪行。
求情冀轻判
他在庭上为自己求情时指出,这是他人生第一次犯错,而且已经年迈,希望法庭能够仅判罚款,或是轻判。
本案承审推事阿兹兰莎判处被告罪名成立,监禁14天,刑期将从下判日开始计算,以及罚款6000令吉,若无法偿还罚金,则以监禁12个月取代。
被告缴付6000令吉罚款,他将被送往居銮监狱服刑。
代班的厂巴司机郑国华是于当天向一辆驾驶在路中央的新加坡注册轿车鸣笛,结果引起轿车司机杨应光不满,并示意他下车。
当郑国华一下车,即遭对方以木棍击破头倒地,对方也向他猛踢,所幸巴士乘客阻止,并把他送院急救。
杨应光在警局录取口供时承认,因不满厂巴司机向他鸣笛,一时火大才会致伤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