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讯)伊斯兰党青年团财政法鲁拉兹,今日针对“307抗争到底”集会,到金马警区总部录取口供后遭警方扣留,成了集会后第5个被扣留的人士。
吉隆坡刑事调查组主任再努丁高级助理总监指出,警方是于今天下午1时50分,逮捕法鲁拉兹(36岁),并援引刑事法典第143条文展开调查工作。法鲁拉兹是在金马警区总部落网。
法鲁拉兹的代表律师诺拉兹敏证实,警方是援引刑事法典第143条文和《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第9(5)条文,逮捕法鲁拉兹。
刑事法典第143条文是指任何人成为一名非法集会成员,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6个月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第9(5)条文是指,没有在集会10天前通知警方。
诺拉兹敏指出,警方是在今天下午2时正式逮捕法鲁拉兹,稍后就会被送往增江扣留所,警方明天也会申请延扣法鲁拉兹。
他说,他曾要求保释法鲁拉兹,但警方拒绝让他保释。
法鲁拉兹上午在金马警区总部外向媒体指出,其实他已在上星期日接获通知,需要到金马警区录取口供,但当时他有任务在身,必须先处理吉兰丹真巴卡州议席补选工作,因此已通知警方他今天才会前往警局录取口供。
法鲁拉兹是今天从吉兰丹前来吉隆坡,然后赶往金马警区录取口供。
橙色13成员延扣
法鲁拉兹在文告中强调,警方这对“307抗争到底”集会的调查是徒劳的,因该集会根本没涉及任何罪行,并强调警方的逮捕行动,不会减弱年轻人的斗志。
他重申,将继续会在国企十合举办集会,直到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下台,继续在扣留所或任何警局外举办烛光会,以声援因集会被逮捕的人。
另一方面,至于昨日被捕的“橙色13”组织协调员法力兹慕沙则被延长扣留2天。金马警区主任再诺助理总监指出,推事已批准警方的申请,将法力兹慕沙延长扣留2天至明日,以协助警方进行深入调查工作。
橙色13组织总协调员法力兹慕沙的代表律师梅丽莎已证实,其当事人被警方延扣2天。
她今天在推特上说:“推事刚批准警方申请延扣法力兹慕沙2天的申请,直到3月12日。”
橙色13组织也针对此事发表文告,抨击警方的逮捕行动是藐视法庭。
因为早前公青团团长聂纳兹米挑战《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第9(5)条文是违反的宪法一案,上诉庭已经宣布,该条例是违法宪法的,目前只是还在等待联邦法院的最终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