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7日讯)甲州贸消局成功侦破一宗液化石油气走私案件,并充公1539桶市值达170万令吉的液化石油气。
甲州贸消局执法小组副主任罗斯里透露,该局是于昨日下午4时,前往亚罗牙也浮罗士邦的小型工业区两座建筑物展开突击行动,成功破获上述走私案件。
他说,该局也充公4辆罗里及一辆轿车,相信是用来进行走私活动。另外,3名年纪分别为26岁、36岁及39岁的孟加拉籍男子,已被扣留做进一步调查。
他指出,根据初步调查显示,上述两座建筑物已经操作已久,走私集团主要是将获得津贴的液化石油气抽空,转存至罗里槽内,再运送至其他州售卖。
另外,罗斯里指出,贸消局怀疑有关走私集团是聘请外籍劳工来进行抽空和转存液化石油气的工作。
他说,贸消局将援引1961年供应控制法令第21条文调查此案件。在此条文下,罪成者可被判监不超过3年,或罚款不超过25万令吉,或两者兼施。若公司被判罪成,则可被罚款最高100万令吉。
罗斯里强调,甲州贸消局高度重视州内的走私液化石油气活动,因为这涉及国内统制品,会导致国家面对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