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30日讯)5年前遭马六甲警方发现贩运2801.71克的克他命及冰毒的3名大马籍男子和2名中国籍男子,今日遭甲州高庭判处绞刑,另2名女子则因证据不足,无罪释放。
5名男被告为商人吴英迪(译音,40岁)、苏德利(译音,40岁)、承包商尔利沙兹玛(39岁)、中国籍商人李锡文(译音,32岁)及叶裕丰(译音,31岁):2女被告则是家庭主妇张美琴(42岁)与印尼籍女佣杜西尼(25岁)。
他们共面对2项控状,首项控状是于2010年6月4日凌晨1时3 0 分, 在甲市士马木柏迈花园住宅区的一间民宅, 贩运重达226.37克的冰毒,第二项控状是在同个时间和地点,被发现贩运2575.34克的克他命。
7人因而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并可在同一法令下39B(2)条文被判,一旦罪成,唯一刑法是强制性死刑。
2女被告无罪释放
此案主控官为诺莎兹瓦尼副检察官。甲州高庭法官拿督阿都卡林指出,基于辩方的辩词并没有给予合理的解释,只是一昧地否认控状,且控方已提出足够的证据,因此判处5名男被告绞刑。
另外,基于控方证据不足,2名被控涉嫌此案的女被告当场无罪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