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讯)19岁少男与13岁小女友发生关系后,竟诱骗小女友的11岁好友上床,结果11岁好友因父亲责备,逃到少男住家,才揭发此案。
据了解,13岁少女已在数年前与嫌犯开始交往,3人同住在一座组屋,经常一起玩耍。嫌犯在一间廉价酒店工作。
梳邦再也警区主任耶哈亚助理总监表示,警方是于本月16日,接获两名少女父亲的投报,始揭发这起案件。
他说,两名少女虽自愿献身,但由于两人未达法定年龄,警方将以强奸案展开调查。
他指出,去年12月28日凌晨2时30分,嫌犯邀请小女友到他住家聊天,两人进而发生性行为。
今年1月14日,嫌犯食髓知味,再以同样借口邀小女友的11岁女友到其住家,再夺走其红丸。11岁女童在嫌犯家过夜,翌日早上8时才离开。
当天女童返家后,发现父亲汽冲冲寻找她的下落,她怕被父亲责备,再度回到嫌犯家避难,结果两人再次发生性行为。
直到嫌犯小女友带女童父亲前往嫌犯家门时,才东窗事发。
目前警方已逮捕该名嫌犯,并援引刑事法典第376强奸条文,调查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