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21日讯)7岁女童遭禁锢在空置单位挨饿至瘦骨如柴一案,女童生父今早被提控上庭,在辩护律师极力争取下,最终获准以8000令吉加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案展2月25日过堂。
被告莫哈末赛夫(34岁),被控于1月15日在威北双溪赖一间住宅单位内,导致7岁女儿承受生理及心理上的伤害,因而触犯2001年儿童法令31(1)(a)条文,在该法令下,一旦罪成将被判最高10年监禁。
8千保外候审
主控官莫哈末凯鲁在审讯期间,列出三大理由不让被告保释,即受害女童是被告的亲生女儿但被告却涉嫌虐待,其二是担心被告一旦保释外出将对受害者造成干扰或二度伤害,第三则是近期有越来越多类似案件,因此他认为该严厉对付涉案者。
被告辩护律师赛夫阿巴则以去年6月移民局官员在芙蓉一住家发现15岁少年被母亲禁锢挨饿的案件为例,即该母亲被指控触犯儿童法令第31(1)(a)及第35条文,但在两项控状下依然获准以3500令吉保释,现在的被告仅触犯一项条例,因此更不应不获保释。
最终,法官允许被告以8000令吉保外候审,若保释期间有骚扰受害者,那么将被取消保释,该案件将在2月25日过堂。
受害的女童是双溪赖一小学学生,该校教师基于其多天没来学校上课,怀疑女童遭虐待而向警方投报,警方最终在上周四傍晚7时许在双溪赖住家寻获女童。
当时,女童被父亲禁锢在一间空置单位,并挨饿至瘦骨如柴。警方随后将女童送往诗布朗再也医院治疗,身为油站员工的女童父亲则被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