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9日讯)槟首长林冠英不满网络媒体《今日自由大马》报导涉诽谤提告三造,今日开堂审讯。
林冠英就《今日自由大马》(FMT)于2013年12月6日,以“非政府组织说,林冠英失败了”为标题的一则报导中,指他允许拆除古迹以让路发展、开发湖内山及拆除豆蔻村的内容,起诉三造诽谤。
被起诉的包括市民醒念团顾问林倬生、撰写该文章的记者阿迪山卡及《今日自由大马》。
林冠英以起诉人身份答辩时强调,他从未允许任何拆除古迹以致槟城丧失世遗身份的决定,也否认该报导指他无法胜任其工作的指责。
林冠英在该报导面世后,于11日发律师信要求三造公开道歉、从网站撤走该报导及联络其律师谈赔偿事宜,但《今日自由大马》直到13日才回函表示让他有在《今日自由大马》反驳林倬生言论的机会,也未有公开道歉。
他说,时至今日,该报导仍刊在《今日自由大马》。他认为,若该报要寻求他的解释,应该是在他发出律师信前,而非律师信后。
他解释,豆蔻村地段发展在前朝时期已定下,他从未签过任何有关豆蔻村的文件。此外,他说,湖内山开发属非法开发行为,州政府从未批准,也已将有关人士告上法庭。
槟积极保护古迹
至于拆除古迹的指责,他说,州政府一直采取积极保护古迹的政策,为了履行古迹区及缓冲区不建超过5层高楼的约定,还赔偿了2000万令吉解决前朝政府签下的批准。
林倬生代表律师峇日星,向林冠英提出何时当上行动党秘书长、槟州首席部长、民联组织内有什么政党、安华是谁等问题。
当他再度询及林冠英是否知道斯里德里玛区州议员雷尔、槟州第二副首长拉玛沙米及安华在大选期间对豆蔻村居民的承诺时,司法专员拿督诺丁哈山表示这些都与案件无关,要求峇日星回到正题。
峇日星也问林冠英,该报导中是否有提及他“是一个没有能力的人”、“是一个无能的人”、“试图毁灭或破坏古迹”、“不配当首长”、“是不负责任的首长”、“换取金钱利益”等问题,林冠英也一一回答没有。
不认同“声誉未受损”
阿迪山卡及《今日自由大马》的代表律师克莱门则询问林冠英是否同意“其声誉未因为这报导而受损”、“《今日自由大马》在今年1月刊登的3份有利于他的报导,是否代表该报非有意针对”、“第二及第三答辩人只是报导市民醒念团的记者会”,林冠英都不同意。
他也援引林冠英日前就布央谷课题发言时表示“人民有权利及责任保护古迹”的言论询问林冠英,人民是否有权利提出疑问及保护槟城古迹,而林冠英回答是,但必须基于事实及真相。
诺丁哈山将此案推至2月27日续审,届时将传召3答辩人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