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7日讯)因网上留言而被控侮辱已故霹雳苏丹阿兹兰沙的一名工程师陈宏强(译音),在上诉庭获得减刑,逃过一年的牢狱之灾,惟仍被罚款5万令吉。
以拿督东姑麦蒙为首的上诉庭三司裁决,维持北海地庭判被告陈宏强罪成,以及罚款5万令吉的判决。承审此案的2名上诉庭法官是拿督莫哈末扎瓦威和拿督阿邦依斯干达。
现年32岁的陈宏强缴付了罚款,他之前以4万令吉保外,以向上诉庭提出上诉。
上诉庭驳回陈宏强针对被判罪成的上诉申请,惟批准撤销其一年的监禁刑罚。
法官东姑麦蒙在裁决时表示,陈氏确实在网上发表冒犯人的言论,因此上诉庭认为他罪名成立。她表示,虽然陈氏所犯的罪行是严重的,但上诉庭认为其监禁刑罚应被撤销,因其他类似罪行的案件,被告只被判罚款。
她说,5万令吉的罚款是适当的,这项惩罚已足够。
陈宏强是被控在2009年2月13日凌晨12时05分,在其峇东埔住家,在霹雳苏丹的官方站留言簿上留言侮辱苏丹。
总检察署是援引《1998年多媒体与通讯法令》第233(1)(a)条文,提控陈氏。陈氏于2012年6月1日被判监禁一年和罚款5万令吉。
陈氏过后向高庭提出上诉,但在去年2月14日被驳回。接著,他上诉至上诉庭,并获减刑,即监禁一年的刑罚获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