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医学及公共卫生层面下,基于健康的考量,没有人会反对,管制甚至禁止危害到民众健康的事项,譬如禁止烟民在公共场合吸烟,避免二手烟对民众,特别是非烟民的危害。但在电子烟的争议上,尤其是柔州禁售课题中,值得大家深思的是,当局的决策过程,是否有透明、公开,甚至依循宪法的架构,专业的去探讨?
例如柔州禁售电子烟的决策,始于苏丹的指令,这是否已违反了宪法赋于统治者所应扮演的统而不治的角色,这种干政的举动,又会否引发另一个宪政的危机?
在电子烟还存有许多灰色及争议的地带之际,相比起烟草的祸害,柔佛州当权者打击电子烟的手段,却是如此地严厉、果断,这会否是因为相比起烟草业背后那庞大的商业及政治利益,电子烟是一种比较容易对付的课题?
甚至我们可以进一步的质问,如果真的为了民众的健康著想,比起雷厉风行的禁售电子烟,当局在更大的祸害,如纠缠了我国数十年的烟霾问题上,面对著邻国印尼烧芭的大企业或本地发生的露天焚烧活动;路上排放出不符规格比烟害更毒的废气之汽车、罗里时,却相对的软弱无力,更别说在量度空气污染的指标上,严重落后于邻国新加坡。这背后会否也是在反映著一种政治的态度?
尤其从国家/权力与身体的认知来看待,电子烟的禁与不禁,就离不开权力对人民身体的监视及规训。当权者往往可运用权力、科学权威之名,理所当然地建构起那一种行为是健康、合理的,而那一套行为又是应受限制,甚至禁止的,电子烟及香烟的“待遇”,或许就是最新的一个例子。
因此,电子烟禁与不禁,已不只是一个涉及公众健康的问题,背后更可能反映著我们这个社会的权力运作及对身体的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