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间反弹,商家和消费者们怨声载道下,政府批准了国内18条大道于本月15日起调涨过路费。就如每次调整过路费般,当局往往以如果不让大道收费起价,就须给予赔偿,而允许调涨后,政府可把省下的赔偿金用于其他地方作为理由。
譬如公共工程部长拿督斯里法迪拉就指出,因政府从2008年开始暂缓大道起价,而在2008至2014年期间,给予了大道公司高达15亿令吉的赔偿金,单单是2014年就高达4亿299万令吉,并声言如果政府继续不让大道收费起价,未来补偿给大道公司的赔偿金将像滚雪球般变成天价。
这说法乍听之下不无道理,但只要稍微认真思考,就不难点出大道收费一涨再涨的祸根源头,来自于当权者与大道公司签署下的不公平及不利于民众的合约。尤其一个强调以民为本的政府,至今依然无法对为何会签下如此“厚待”大道公司的合约,甚至这些赔偿金是如何计算出来,或是否还有更好的替代方案,来解决大道调涨问题,给予一个合理的解释。
实际上,许多评论、分析及研究已指出,一些大道公司从多年来的收费中,不只取回成本,每年更可从大道收费中,取得巨大盈利。但令人不解的是,一个时时强调了解民瘼的政府,不但不运用政府/官联公司,在许多大道公司中拥有举足轻重的股权、影响力,拒绝大道公司提高收费的要求之际,还不时延长大道收费的期限。这不只加重人民的经济负担,也是一种对人民的背叛。
甚至,民众可进一步的质疑,兴建如此多收费大道的发展模式背后,是否跟政府保护国产车的汽车工业政策、不重视公共交通的规划及发展息息相关?
在减轻公共负担,私营化口号下,这种给予收入“保障”,有利于某一方的不平衡发展模式,不只是出现在大道收费中。在缺乏监督,不透明的政策下,从摇篮到坟墓,从家里的用电,到厕所里的排污,一切的公用服务或设备,都可成了朋党、裙带关系者的“盛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