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多年,伊斯兰刑事法课题不时浮现,剧情需要偶尔出场亮相。过往的焦点多在政治范畴内,鲜少进入国会立法层面。
此前,伊刑法不是全国议题,只有吉兰丹(1993年)和登嘉楼(2002年)通过伊刑法,因违反《联邦宪法》未能执行,警方也不愿配合执法。
2003年,再益依布拉欣曾针对伊刑法课题入禀法庭,取得庭令挑战丹登两州推行伊刑法的基础与合法性。当时著名人权律师马烈英迪亚斯是再益的代表律师。
马烈说,再益的入禀获总检察署的支持,说明中央也认同这做法。尽管申请最终被撤回,伊刑法的争议依然环绕政治挂帅的宗教框框内。
11年过后,在掌管伊斯兰事务的首相署部长加米尔鼓动下,伊刑法有了新舞台,从边缘出击,成为热辣话题。伊教政治强势回来。
伊斯兰是《联邦宪法》的官方宗教。独立至今,政府长期维护与推崇伊斯兰,穆斯林掌握资源和公权力,为履行宗教责任和义务的打开方便之门。
伊刑法已超越伊斯兰,不再是伊斯兰或穆斯林的课题。拒绝伊刑法不等于拒绝伊斯兰,更不是反伊斯兰。任何将之相提并论者,都是见树不见林。
《联邦宪法》是大马最高法律,所有立法和行政,不管是国会或州议会都不得违宪,任何抵触宪法的条文皆被视为无效。
我们还不清楚,伊党国会议员即将提呈的个人法案内容。根据伊党说法,无需修宪下可通过个人法案,只要简单多数票即可。
若丹州的伊刑法在国会亮绿灯通过后,大马将有两套并行的刑事法。这不仅违宪,侵蚀国会的立法权,也破坏宪法赋予人民的基本自由权,包括丹州穆斯林享有的权利。
此举动摇国家基础,伊党举止正翻转大马建国基础。一只手掌拍不响,若要成功推动伊刑法,巫统的立场非常关键,决定个人法案的成败。
一般上,在野党提呈的议程/个人法案都石沉大海,除非议长认为超级迫切,必须马上处理。伊刑法是重大课题,牵扯政治、宗教和宪法,议长能否根据本身判断做决定?抑或按政府意愿处理?
目前的政治气候低压,种族和宗教关系不融洽,极端言行找到新市场,隐约感觉有股势力在空中盘旋,野心勃勃地准备与伊党结盟推动伊刑法。
另一方面,有行动党超人之称的丘光耀在面子书帖文提出10点看法,认为伊刑法是“巫统谋士的战略”,阴谋瓦解民联,让消费税明年顺利闯关。消费税一旦落实,必然引起巨大反对浪潮,民联支持率大增,威胁国阵下届大选的胜算。
他称,因此,国阵要在推行消费税前,先对付安华,后颠覆公正党,若能一举瓦解民联就更好,而伊刑法课题可令伊党和行动党内讧。
他说,巫统挑衅伊党提呈伊刑法个人法案,伊党中了激将法。国阵华基政党明确反对,迫使行动党也得高调反对,火箭和月亮翻脸,最终分崩离析。这些分析离不开政治计算。
相比立国基础遭动摇,民联拆伙反而是次要。政治斗争不应该演变成一场赔上宪法的权谋游戏。我们需要更多捍卫建国基础和宪法精神的人,尤其是穆斯林学者和巫裔意见领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