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总稽查司报告出炉的时刻,人民总是怀著“看戏”心情为政府算账。这笔账目中不乏乱账、坏账、呆账和糊涂账等,难怪有人以“混账”形容浪费公帑的官员。
4 月7 日提呈国会的第一系列《2013年总稽查司》报告当中,出现约300项财务管理不当、莫名其妙增加开销、人为疏忽和缺乏监管等失误与失职案。根据以往的经验,证实犯错的官员受惩戒、纪律处分,严重的话被革职。
不过,因失职而导致的财务损失或滥用拨款的官员,是否有吐回这笔款项呢?答案是否定的。问责制度的缺陷,犯错官员的惩罚与所犯下的错误不对等。政府,特别是反贪污委员会应该把涉及刑事成分罪行的官员提控上法庭,接受法律制裁,而非仅局限于公共服务系统的纪律处分。
控上法庭可以取得阻吓作用,效果大于往往“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的内部处置。交由法庭裁决可让潜在违规的官员三思后行,一旦罪成可面对坐牢惩罚。
总检察署在提控的环节中扮演重要角色。去年《2012年总稽查司》报告出炉后,反贪会向总检察署提呈17份调查报告,其中9份因证据薄弱而结束,另外7份弹回反贪会要求重新调查,最终只有1名公务员被提控上庭。
官员失职导致的贪污滥权财务损失,远比政府削减各种津贴省下的金钱还要多。津贴合理化可为政府节省数十亿令吉,贪腐流失的金钱肯定比这个数额大。政府必须减少直接洽谈方式颁发巨额合约,以公开招标取代。
值得一提的是,隶属首相署的公共及私人界合作单位(UKAS)的财务状况,特别是数目庞大的公共与私人合作发展项目,并没有纳入在总稽查司报告中。UKAS的发展项目都是重点计划,受政府重视,但外界对这些项目的了解甚少,私人界往往带著计划书与政府直接洽谈合作。
UKAS是在首相纳吉掌权期间,于2009年4月22日成立,第一任总监是阿里韩沙。3年后,阿里韩沙在2012年6月24日被擢升为第一号公仆,即政府首席秘书,统领140万名公务员。阿里韩沙获得纳吉的重视由此可见。
当人民对年复一年的总稽查司报告,平白流失数十亿,甚至百亿令吉而麻木不仁,不追究规划失败、管理不当、工程不达标、项目延误的赔偿、成本飙升等弊端,穿洞的是国库,最终吃亏与捶心肝的是人民。
若政府没采取果敢和严惩犯错的官员,国油从地底油井挖掘再多石油或地面上的油棕价格飙涨,都填不满官员挥霍无度的黑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