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1日讯)高庭定于12月15日让民主行动党怡保东区国会议员苏建祥,针对他主办“505”黑色集会被控而须缴8000令吉保释金一案,提呈书面上诉书。
苏建祥的代表律师古拉周四在怡保高庭外向记者指出,苏氏于2013年主办“505”黑色集会,因而在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第9(1)条文下被提控,获当时地庭允许以4000令吉保释。
他表示,但是,在今年10月第二度被控时,保释金额却增加一倍至8000令吉,律师团已于10月25日向高庭提出上诉,要求检讨保释金的数额至1令吉或合理的数额。
释放不等于无罪
也是怡保西区国会议员古拉说,由于苏建祥今天必须出席联邦法庭另一宗案件,所以未能现身怡保高庭。
今日前往怡保高庭包括苏建祥律师团代表威玛阿纳山、卡娜及巴占州议员张志坚。
据了解,苏建祥于2013年5月9日晚上,在怡保精武体育会礼堂举办黑色集会,因没有在活动举行前10天,通知霹雳州总警长,因而抵触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第9(1)条文,并与第9(5)条文同读。
上诉庭于2014年裁决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第9(5)条文违反宪法,怡保地庭遵从上诉庭裁决,释放苏建祥,但这不等同于无罪(discharge not amounting to an acquittal)。
然而,上诉庭在2015年推翻本身裁决,宣判和平集会法令第9(5)条文符合宪法,因此,苏建祥于今年10月14日被第二次提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