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3日讯)丹绒国会议员黄伟益呼吁,州政府在接纳发展商所提供的非伊斯兰教祈祷场所地段之前,必须先去查核清楚该土地是否适合用以兴建建筑物,否则犹如废地。
他今日前往湖内移交非伊斯兰教祈祷场所土地给予潭龙阁逍遥仙师庙宇理事后,召开记者会时中指出,按照规定,发展商在发展一个地段时,必须腾出一块土地当作非伊斯兰教祈祷场所,不过,有些无良发展商会划出一些无法兴建建筑物的土地作该用途。
所以,他说,当州政府接纳土地时,有义务前往查核清楚,而不会浪费了土地用途。
他说,在过去曾经发生的个案中,发展商所拨出的土地是山坡地,所以导致最后无法兴建任何建筑,土地最终空置在那里。
黄伟益表示,潭龙阁逍遥仙师庙宇拥有40年历史,在9年前因为庙宇土地涉及发展计划,而被逼搬迁,之后的9年以来没有地方落脚,去年他们向地方政府申请后,终于获得这片土地的租借权。
潭龙阁终获土地
他说,当时有两间庙宇同时申请,后来潭龙阁逍遥仙师庙宇因不设乩童,当局相信将不会影响到周围居民日常生活,因此租借土地予对方。
他表示,在2008年以前,非伊斯兰教祈祷场所地段是不允许兴建庙宇,只是提供给信徒们举办一些活动,所以在民联政府上任后,觉得土地空出十分浪费,所以才决定修改条例。
他说,这样不但能够合法化更多非法庙宇,同时也让信徒有一个祈祷之地,而不是把庙宇设立在住家内,那么将会影响到更多人。
他补充,州政府以租借的方式,每年600令吉,租借期限长达20年。该地段大约3100平方尺,他们将会兴建2层楼的庙宇,图测将会在批准申请土地日期开始算起6个月内提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