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讯)前首相丹斯里慕尤丁滥权案主控官表示,在法律上检方无需针对控状提供细节,且控状不存在缺陷。
副检察司旺沙哈鲁丁解释,这是因为检方将会传召证人以证明被告表面罪名成立。
他今日在吉隆坡高庭出席慕尤丁申请撤销4项涉及选择性招标计划滥权指控的审讯时指出,被告已清楚指控内容。
他说,控状中已说明时间、地点、涉及人物和罪行,并不存在缺陷。
他也批评辩方滥用法庭程序,即要求法庭根据固有权利撤销指控。
“他们可以选择其他替代措施,例如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点出这些指控毫无根据,而不是声称被告受到迫害。”
他认为,批准慕尤丁撤销控诉的申请,就等于为所有提出类似申请的被告打开了新的大门。
他以谋杀案为例,当指控被告时,检方不会具体说明会如何证明被告犯案。
较早前,慕尤丁代表律师郑宝德表示,检方拒绝提供指控细节,将导致慕尤丁无法获得公平的审判。
他以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SRC国际公司案为例,当时纳吉被控滥权,而检方提供了指控的细节。
他认为,若检方刻意隐瞒指控细节,慕尤丁或会因为偏见而被误判。
慕尤丁是在4月19日入禀法庭申请撤销4项滥权指控。目前,慕尤丁被控4项滥权罪和3项洗黑钱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