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5日讯)我国商业大亨丹斯里哈林沙厄否认,他因被指涉嫌23亿令吉公帑遭挪用案而遭反贪污委员会传召调查。
“媒体的揣测,反贪会并没有传召我录供。”
他接受《今日自由大马》访问时,如是表示。
上周五,媒体报导反贪会将针对一名前资深部长和拥有丹斯里勋衔的商人擅自挪用23亿令吉公帑一事,展开调查。
根据消息透露这两人为前财长敦达因和商人哈林沙厄。潘朵拉文件指出,这两人与离岸逃税有所关联。
哈林沙厄目前在外国涉及石油和天然气的领域,而商业周刊《The Edge》的报导指沙林哈厄与23亿令吉的股权收购有关联。
《The Edge》的报导指反贪会的消息证实这起事件与UEM集团在1997年收购玲珑(Renong)的32.6%的股份有关。
该报导后来把矛头指向哈林沙厄,因为他拥有当中的23%的股份。对此,哈林沙厄挑战《The Edge》出示他涉及违法的证据。
建造玲珑商业帝国
在1980年代中至1990年代,政治人脉广泛的哈林沙厄在发展玲珑集团方面起了重要作用。他因建造南北大道(NSE)而受到赞赏。根据大马评估机构(RAM)在2001年的报告,南北大道于2001年至2030年的净现值(NPV)现金流预计为280亿令吉。
然而,玲珑 在1997年金融风暴当中也受到了严重打击,导致该公司所欠下的债务高达40亿令吉。后来,UEM集团收购了玲珑38%的股份才得以解救玲珑从金融风暴当中面临的打击。
26年后,哈林沙厄依然面对针对他当年收购玲珑股份的指控。对此,他驳斥有关UEM收购股份,是“政府拯救”玲珑的说法。
他强调,UEM利用本身的资源和银行贷款收购玲珑股份,而且这些股份是在公开市场上购买的。
“既然UEM集团使用了本身的资金,何来政府拯救一说?只有政府用资金来购买股份,才能被称为政府拯救。”
他补充,UEM集团并没有通过私人购买的方式来收购这32%的股份。UEM是通过6家代理公司,以市价从公开市场收购了玲珑股份。
哈林沙厄也表示,当时是由财政部要求UEM集团收购玲珑的股份,以避免UEM集团旗下的资产,如南北大道被外国势力恶意收购。
当时的财政部长兼副首相,就是现任首相拿督斯里安华。
哈林沙厄指出,UEM收购玲珑股份是基于“国家利益”,以保护国家的战略资产,如南北高速公路不受外国人控制。
他也反驳了他个人从交易中获利的说法,他表示UEM所收购的玲珑股份并不包括自己所持有的任何股份。
“我持有玲珑的23%股份,但我从没卖给UEM集团。这一切都是在符合法律条规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