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11日讯)前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被控外国签证系统(VLN)40项贪污控罪,控方在传召18名证人后,今日完成举证。
本案首席主控官拿督拉惹罗泽拉副检察司告诉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亚兹,第18名证人即反贪污委员会调查官马亨德兰(38岁)已完成供证,因此控方案件已结案。
莫哈末亚兹谕令辩方在8月29日提呈书面陈词,控方则是9月5日提交书面陈词。
法官也择定于9月1日、2日、5日和8日聆审双方口头陈词,以定夺阿末扎希是无罪释放,或是须自辩。
拉惹罗泽拉告诉法庭,控方已向辩方推荐27名证人,包括内政部前副秘书长(管制及执法)拿督瓦哈;首相署公共及私人界合作单位(UKAS)第二发展事务副总监,以及反贪会官员维再也古马(本案举报人)。
昨天,辩方律师拿督阿末再迪在盘问控方最后一名证人马亨德兰时,质疑为何对方没有将被反贪会投诉表格举报的国防部长拿督斯里希山慕丁的供词记录在案。
该调查官指出,他没有纪录希山慕丁的供词,是因为调查结果显示UKSB公司账簿没有向希山慕丁付款的纪录。
马亨德兰也否认,他向法庭供证指调查只是聚焦阿末扎希的说法,并表明调查焦点是涉及外国签证系统和在中国的签证中心(OSC)的内政部长们和官员们,内长们指的是希山慕丁和阿末扎希。
本案从2021年5月24日起开审,检控团队有拿督旺沙哈鲁丁、阿都马力、林伟强(译音)、达瓦尼;阿末扎希的律师团阵容则是郑宝德、阿末再迪和哈米迪。
现年69岁的阿末扎希面对时任内长期间收受UKSB1356万新元贿赂的33项控罪,以协助该公司成为在中国的签证中心和外国签证系统的管理方,以及续约以继续提供外国签证综合系统。
阿末扎希也面对以权谋私的7项控罪,即收下与他有公务往来的UKSB的115万新元、312万5000令吉、1万5000瑞士法郎和1万5000美元。
他被控在2014年10月至2018年3月期间在加影绿野山庄和布城16区Seri Satria副首相官邸犯下上述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