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讯)人力资源服务通函(MyPPSM)中指出,政府部门的负责人须确保部门中的业务在完全使用马来语的情况下进行,以加强公共服务中的马来语使用能力。
此指示在公共服务局总监拿督斯里莫哈末沙菲克于本月9日,签署的人力资源服务通函,有关“赋予在公共服务中使用马来语的权能”中,如是说明;这项通知也将下发至州公务员、法定机构和地方当局。
该通函中说,积极的采取与在公共服务中使用马来语有关的准备,如提供设备和翻译服务等,才能确保该指示能充分执行。
“各部门负责人还须确保所有成员,在口头和书写马来语方面有著良好的帐务和使用能力,并持续提高官员们的马来语知识和技能。”
通函中表示,政府机构的负责人和官员须确保公务、公文和内政外交协议文中中,应正确使用马来语;这也意味著政府机构在国内外的官方信件中,都须完全使用马来语。
“若相关国家并没有有关马来语的专业人才,则可在官方信件中附上英文翻译。”
通函说,由于法律限制,政府官员也允许在某些情况,如可能影响服务顺利进行的情况下使用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