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讯)高庭今日择定今年7月7月判决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在太阳能计划贪污案中罪名成立或无罪释放。
承审的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表示,他在传召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夫人罗斯玛自辩后,决定在7月7日对此案做出判决。
“我们已经来到了终点,我是时候要完成这个旅程了。”
他择定在7月7日早上9时宣判,届时就能知道罗斯玛接下来的命运,即罪名成立或无罪释放。
70岁的罗斯玛是在2018年11月被控涉及太阳能计划贪污案,并面对3项控状。
根据第一项控状,罗斯玛通过前助理里扎曼梳,向日拔控股(Jepak Holding)董事经理赛迪索贿1亿8750万令吉,以换取价值12亿5000万令吉的砂拉越369间乡村学校太阳能计划合约。该贿金占合约的15%。
她被控于2016年1月至4月期间,于双威太子广场底楼的Lygon Bitro餐厅犯下此罪行,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A)条文。
根据第二和第三控状,罗斯玛被控在2017年9月7日于首相私邸收取赛迪的150万令吉,以及在2016年12月20日于布城首相官邸通过里扎收取赛迪的500万令吉,作为协助日拔控股获得太阳能计划合约的报酬,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A)条文。
一旦罪成,罗斯玛可被判监20年,以及罚款不少于贿金的5倍。
在历时逾2年的审讯中,控辩双方共传召了25名证人,总审讯日达42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