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9时许大批媒体及支持者已抵达北海法庭,其中林冠英支持者沈先生身穿印有“我爱林冠英,他是一个好人”字眼,在北海地庭外给予林冠英精神上的支持。他接受媒体访问时表示,他于今早7时10分已抵达现场。沈先生也是吉打行动党党员。
“这件衣服是大选前订制,当时林冠英还是一名首长,之后升官财政部长,但现在他没有官职唯有割掉首长及财政部长这个字眼。”
早上9时20分 基于反贪会将原订早上9时提控林冠英时段,挪后至11时,现场支持者不如上次多。
早上9时52分 升旗山国会议员黄汉伟抵达现场。
早上10时 反贪会官员已抵达北海法庭。
早上10时06分 槟行政议员再里尔及州议员李俊杰抵达现场。
早上10时13分 前青体部副部长沈志强抵达现场给予林冠英支持。
早上10时15分 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在面子书发贴文,指他会通过法庭证明真相。
“我不会让人民失望。我会在法庭证明真相。”
他强调:“因为正确而勇敢!”
另外,他也感谢其支持者沈先生的支持。
早上10时24分 随著,越来越多支持者抵达法庭外,卫生局官员提醒支持者保持社交距离,否则将会采取行动。
早上10时30分 支持者拉印有“全民声援与冠英同在”布条,等候林冠英的到来。
前槟州首长兼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再度被控上北海法庭!据了解,这次会被控2罪,而控状与刑事法典第403条文(不诚实盗用财物或失信)有关。
在刑事法典第403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不少过6个月监禁,或坐牢不超过5年,鞭笞及罚款。
跟据早前的消息指出,林冠英这次的提控仍与槟城海底隧道计划有关。
林冠英是于8月7日在吉隆坡贪污案特别法庭面控,他被控在2011年3月,向一家公司Consortium Zenith Construction董事拿督再鲁阿末索取其盈利的10%贿金,作为取得海底隧道工程的条件。他因而抵触了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6(a)(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以及罚款不少于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除此之外,他于8月10日在北海法庭再面对另一项控状,即在2011年1月至2017年8月期间,在槟城光大28楼,滥用首长职权协助同一家公司获取海底隧道工程,并索贿330万令吉。他因而抵触反贪会法令第23(1)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以及罚款不少于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这项指控已被移交至吉隆坡法庭审理。
林冠英8月11日在北海法庭再度被控,当被控利用其时任槟首长身份向一家取得工程的公司索贿37万2009令吉
槟州海底隧道项目是“两岸三通一槟城”的槟城交通大蓝图的一部分,由4个部分组成,即3项共超过30公里的公路工程及1项海底隧道,总耗资达63亿令吉。不过这项计划至今未落实。
希盟政府垮台后,反贪会从6月开始,因掌握新证据而重新开档调查槟州海底隧道案件,曾扣留槟城港务局前主席周锦炎调查,以及随后传召数人录口供,以协助调查海底隧道案。
多名在林冠英担任槟首长时的槟城行政议员也相继被反贪委会传召录口供,包括现任槟州首席部长曹观友、拉玛沙米、拿督阿都玛烈、佳日星、拿督林峰成、彭文宝、章瑛、拿督罗兴强及王国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