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3日讯)马六甲行政议员沙米纳登及森美兰龙城州议员P古纳的代表律师雷尔认为,警方援引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SOSMA),逮捕两名涉嫌参与“泰米尔之虎”组织活动的议员的做法并不恰当。
也是日落洞国会议员的雷尔今日出席该区活动时受询指出,沙米纳登及P古纳身为民选代议士,警方可先发出通告或传召两人到警局录口供,无需援引国家安全罪行法令逮捕他们。
“现在警方援引SOSMA逮捕这两名议员,意味著他们可被警方扣留28天助查。”
他说,他和武吉牛汝莪国会议员蓝卡巴星已受沙米纳登及P古纳的家属委任为代表律师,他们将在明早8时到武吉阿曼警察总部与两名议员会面。
他及蓝卡巴星将尽力为其他在有关课题下被逮捕的人士提供协助,不过,现阶段他不便对此课题多做评论。
沙米纳登及P古纳因去年11月出席在马六甲举办的“泰米尔之虎”组织活动时,上台发表支持该组织的言论而遭警方逮捕。此外,武吉安曼反恐组也在行动中逮捕5名涉及有关活动的嫌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