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讯)大马反贪污委员会特别行动高级助理专员罗斯里胡先坚称,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与SRC国际公司,拥有密切关系。
他说,纳吉无法撇清他与SRC公司的关系。
罗斯里也是SRC案的第57名证人,他在接受纳吉的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益的交叉盘问时,一口咬定:“他(纳吉)与SRC有关系。”
沙菲益在法庭上,提到SRC国际公司提供的20亿令吉贷款的第一笔政府担保的审批程序。
他说,纳吉身为首相兼财政部长,他并没有出席在2011年8月17日的内阁会议,而这场会议上批准了上述20亿令吉的贷款。
他指出,这场会议由第二财政部长拿督斯里胡斯尼代为出席,但是沙菲益质疑,SRC国际公司隶属财政部,因此在做出贷款批准时的内阁会议上,第二财长应该避嫌缺席会议。
对此,罗斯里表示,胡斯尼在此事上没有相关利益。
沙菲益随后指出,根据向内阁秘书核实的道德准则,财政部长或第二财政部长在政府担保中没有任何个人利益冲突;惟罗斯里不认同此番说法。“他(纳吉)与SRC有关系。”
由于一马发展公司(1MDB)洗黑钱在下午4时进行案件管理,因此沙菲益向法官要求暂停审讯,主控官希旦峇兰则表示,控方需要多一天或至少半天才能完成对证人的检查。
在各造完成IMDB案的案件管理后,法官纳兹兰最后择定,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洗钱案审讯,在下周二上午9时继续开审。
法官表示,此案件必须在下周二(27日)结案。
另一方面,罗斯里指出,没有将他在调查中,获得的任何SRC国际公司的银行文件,发送到化学部门,进行分析。
他认为,没有必要这样做,因为没有出现任何关于可能涉及伪造签名的指控。
他也提到,曾经拿过纳吉和前SRC国际公司非执行董事拿督苏博亚欣的签名样本,但是没有将样本送往检验,只是以备不时之需。
他说,没有向SRC国际公司前董事经理聂法依沙获取签名样本,因为没有接获签名被伪造的指控。
另外,罗斯里指出,自己不曾调查纳吉是否接获来自沙地阿拉伯的献金。
他说,纳吉的确说过,自己接获献金,但是他基于案件无关,因此决定不展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