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29日讯) 民主行动党全国组织秘书陆兆福及前副组织秘书伍薪荣起诉《前锋报》诽谤案,因双方已达成和解协议,芙蓉高庭今日宣判《前锋报》需刊登道歉启事及为起诉方缴付2万5000令吉堂费。
由于起诉人及答辩人代表律师于今年5月8日达成和解协议,因此芙蓉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嘉米尔接纳双方的协议,而宣判《前锋报》需要刊登道歉启事及为起诉人缴付堂费。
起诉人陆兆福及伍薪荣是针对《前锋报》于2017年7月12日,引述今日大马主编拉嘉巴特拉谈话,指当时民主行动党国会领袖林吉祥及秘书长林冠英深怕在党选时落败,并担心当时为甲洞国会议员的陈胜尧中选为中委,而指示陆兆福及伍薪荣作弊,让陈胜尧无法中选任何职位。
《前锋报》引述内容还写道,林吉祥及林冠英指示陆兆福及伍薪荣阻止1300位党员出席党选,即不发出通知信函,同时,带领500位幽灵代表出席投票支持“林氏父子”。
由于引述内容具有诽谤,因此起诉人陆兆福及伍薪荣于2018年5月份入禀芙蓉高庭起诉《前锋报》诽谤,并要求答辩人作出赔偿,并向法庭申请禁令,禁止《前锋报》再度刊登该则新闻及作出道歉。
起诉人代表律师李凯业在庭上向法官表示,双方达成协议,即《前锋报》愿意刊登道歉启示,并且为起诉人缴付堂费,并指《前锋报》已于今年5月15日刊登了道歉启事。
无论如何,芙蓉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嘉米尔接纳双方和解协议,并作出宣判。
答辩人代表律师依米丽雅今日有事不克出席,并且无任何代表出席今早的下判;出席者尚包括起诉人代表律师伍昱禾、党员李汉强及民主行动党州秘书谢琪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