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5日讯)联邦政府与柔佛王室关系紧张,首相敦马哈迪昨日撰文发表“柔州宪法失效”论,受访法律界人士认为有关论点不成立,惟仍强调联邦宪法是国家最高法律指引。
首相敦马哈迪与柔佛王室再交锋,他昨日在部落格撰文指出,柔佛与登嘉楼州宪法虽然在马来西亚独立前制定,但最后也在新的联邦宪法制定后被取消。
他说,大马人民在2018年5月9日投票选出联邦与各州政府,每个人都必须尊崇宪法,否则就是否定法治。
针对上述论述,受访的法律界人士都表示,联邦宪法确实是最高的法律,但是基于我国奉行联邦制,因此州宪法也有其存在的必要,两者互相补助。
律师周本兴就指出,联邦宪法第71条文已清楚阐明:“联邦务必保障州统治者继承权,以及按照该州宪法,享有和行使宪赋权力和特权。但任何州属统治者的继承出现争议,务必完全由相关当局独自决定,就如该州宪法所阐明的。”
因此,他认为由此可见马哈迪的论述应该不成立。他认为,联邦宪法的其中一个功能就是补助州宪法的不足,这也是完善宪法的一种方式,但他也提出疑问,即如果州宪法无效,是否就意味著联邦政府能干涉州的所有事务?
此外,律师吴思汉则指出,联邦宪法内没有阐述州宪法无效,而据他所了解,州统治者在州宪法下,确实还有一定的权力,例如州内的伊斯兰宗教事务及州务大臣的委任。
“州统治者保留自己的权力,主要是当初建国前谈判的结果,毕竟我国确实是一个联邦国家。”
吴思汉也提及,过去霹雳州发生的任大臣风波,最后也是依据霹雳州本身的宪法来解决,就是其中一个例子。
另一名律师蔡智凯则表示,联邦宪法其实并没有彻底的废除柔佛州的宪法,而在独立之初,柔佛州宪法也确实有依据联邦宪法做出调整及改良,但毫无疑问的是,联邦宪法的马来西亚至高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