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5日讯)交通部宣布,外国车辆入境准证(VEP)将分阶段落实,首阶段是在今年10月1日起,要求通过柔佛关卡进入大马的外国车辆必须拥有“外国入境车辆无线射频识别(VEP-RFID)标签”。
外交部今日发表文告,指交通部落实VEP政策,要求任何驾驶外国机动车辆,从任何路线、著陆点、检查站或入境点进入大马的人士,都必须申请和注册外国车辆入境准证(VEP)。
文告指出,根据1987年陆路交通更法令第66H条文,外国车辆入境准证是由陆路交通局所发出,并可通过陆路交通局的网站(https://vep.jpj.gov.my)进行注册。
“一旦注册,该车辆的拥有人将收到电子邮件通知,以安排预约安装外国入境车辆无线射频识别标签。”
文告提醒,只有已注册VEP的车辆才允许进入大马境内。
外交部表示,VEP将分3个阶段落实,首阶段马新边界、第二阶段这是马泰边界以及第三阶段为大马、汶莱和印尼的边界。
首阶段将在2019年10月1日开始,所有通过新山的苏丹依斯干达大厦和苏丹阿布峇卡大厦入境大马的外国车辆都必须注册VEP。
至于涉及马泰边界和大马、汶莱以及印尼之间的入境点和边界落实VEP的详细日期,将在适当时间才宣布。
为了实施第一阶段的VEP,外国入境车辆无线射频识别标签可在柔佛新山的4个指定中心安装,即振林山南向大道休息站、新山安沙那广场开放停车场、斑兰大道休息站以及五间店(Lima Kedai)收费站。
文告指出,每架外国车辆入境准证有效期限为5年,更多相信可以致电+607-5950669或传送电邮至aduanvep@jpj.gov.my。
文告提到,注册VEP只需3个步骤:
1)游览网站https://vep.jpj.gov.my注册,按照网站上的说明提供注册所需的详细资料。
2)通过电子邮件确认是否注册成功,一旦成功可在4个指定中心安排预约。
3)在指定中心安装“外国入境车辆无线射频识别(VEP-RFID)标签,同时必须携带所需文件。(可参阅网站获取文件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