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讯) 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形容,本身作为总检察长拥有职责,在法庭开启对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第一宗审讯,因被告纳吉在担任首相和财政部长的10年间,在拥有最大的政治权力和掌控国库情况下,犯下了种种罪行,背叛人民的信任。
纳吉面对总额4200万令吉的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7宗罪今日开审,本案主控官汤米汤姆斯在法庭上开场白时指出,他和团队身负重任,需要为纳吉犯下的7宗罪举证。
“这是我的职责,在法庭展开对前首相的第一宗审讯。过去10年,纳吉位高权重,拥有几乎绝对的权力。”
他表示,被告纳吉在担任首相和财政部长的10年间,在拥有最大的政治权力和掌控国库情况下,犯下了种种罪行,背叛人民的信任。
他指出,纳吉拥有了首相和财政部长两大重职仍不满足,还成为一马发展公司(1MDB)的顾问团主席,以及SRC国际公司的名誉顾问。
他提到,两家公司的共同特点,不像法律要求或一般作法,两家公司的执行与管理权都不在董事会上,而是集中在身为两家公司顾问的纳吉身上。
另外,汤米汤姆斯也提到,联邦宪法第8(1)条文阐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同其他被告,总检察署是根据一般的法庭程序提控纳吉。
他说,纳吉没有凌驾于法律之上,此次的审讯也将成为往后公职人员的借镜。
他表示,此案审讯是众多与有关一马公司的诉讼中的第一宗审讯,纳吉在此案中共面对7宗控罪,包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23条文下1项滥权控罪,刑事法典第409条文下的3项刑事失信控罪,以及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第4(1)(b)条文下的3项洗钱罪。
“为了证明控方的提控排除合理疑点,控方将以口头和文件等直接或间接证据,证明被告(纳吉)在有关日期和时间,对他的每项控罪都是有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