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讯) 财政部提呈《2019年服务税(修正)法案》,并向为国内消费者提供线上服务的海外数码(digital)服务业者征收服务税。
财政部长林冠英今日在国会下议院提呈《2019年服务税(修正)法案》一读,并增设第56条文,并向国内消费者提供数码服务的海外业者征收服务税。
法案第56A(3)条文阐明,数码服务税率则依据服务税法令第10(2)条文制定。
目前,政府所制定的服务税率为6%。
法案第56A(5)条文则阐明,任何海外业者若证实犯错,可面对不超过5万令吉的罚款,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财政部长林冠英去年11月2日提呈2019年财政预算案时指出,从2020年1月1日起,所有为国内消费者提供线上服务的海外供应商,都必须向关税局登记,以征收和减免相关的服务税。
他举例,海外线上服务包括下载软件、音乐、视频或任何数码广告。
换言之,线上影音窜流平台Netflix、音乐窜流平台Spotify及线上游戏平台Steam等线上服务,将于2020年起被征收服务税。
另一方面,财政部在提呈2019年销售税(修正)法案中,增设第84A新条文对付无法缴付罚款者,并以监禁取代。
法案阐明,如果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可以监禁最高2个月取代;罚款超过5000令吉,但不超过1万令吉,可以监禁最高4个月取代;若罚款超过1万令吉但不超过2万令吉,监禁期最高为6个月。
此外,2019年销售税(修正)法案也增设第86A条文,任何逃税的初犯者,可被罚款不少于逃税数额的10倍或5万令吉,视何者为高,或不超过逃税数额的20倍或5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重犯者则可被罚款不少于逃税数额的20倍或1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或不超过逃税数额的40倍或10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或监禁不超过7年,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