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6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今日通过律师提出申请,将所面对的17项洗黑钱及没有呈报收入控罪的案件,从地庭移交至高庭审理。
罗斯玛代表律师拿督吉丹兰今日在法庭进行案件管理程序后,向在场媒体表示,他向提出有关申请,副检察司并没有反对。“不过他们会针对我国宣誓书做出回复。”
此外,罗斯玛代表律师古玛仁德兰则透露,有关申请是于上周提出,罗斯玛所面对的控罪是涉法律细节,高庭较为适合审理和裁决。
他指出,有关申请将在周四,由高庭法官莫哈末纳兹兰聆审。罗斯玛并没有出席今天案件管理程序。
罗斯玛在10月4日,分别在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融资及不法活动收益法令(AMLATFPUAA)下面对17项控罪,她否认有罪,并要求审讯。法庭批准罗斯玛以1000万令吉保释,且必须交出护照予法庭保管,在审讯期间也不得联络控方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