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3日讯)财政部长林冠英被控低价购屋案的证人慕辛拉迪夫,于9月19日向法庭申请要求重新检讨法官撤销相关案件的决定。
原本法庭订于今日过堂,惟证人慕辛拉迪夫的代表律师古纳玛拉有事务在身无法出席,要求展延。
在双方律师讨论后一致决定于本月12日过堂,惟,高庭法官拿督哈达丽雅表示,这是最后期限,届时无论申请人的代表律师有无出席,该案将会照常进行。
哈达丽雅说,在申请人律师缺席下,法官有权不受理案件,为避免成为课题,决定给予申请人机会,让双方律师另择他日过堂。
对此,林冠英代表律师蓝卡巴星也认同法官的决定,虽然控方莫哈末再里检察司2天前已反对申请人的申请。
慕辛拉迪夫事后接受媒体访问时,表示满意法庭的决定,给予他们机会另选他日。
他上周一才委任古纳玛拉为他的代表律师,整个过程的费用需要2万令吉,他希望可以向民众筹款,以针对该案件进行上诉。
据了解,他是于9月19日通过其代表律师古纳马拉入禀法庭作出这申请。他认为,法庭应对林冠英及彭丽君的判决改为“释放不代表无罪”,因为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曾出任林冠英的代表律师,有利益冲突之嫌。
慕辛拉迪夫认为,法庭有权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278条文及254(3)条文,防止任何不公正及滥用司法程序之举,以及有权判决被告有罪或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