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3日讯)人力资源部拍板,共有6个领域可申请延长持10年临时工作准证(PLKS)外劳的工作期限,每延长一年的人头税为每人1万令吉,且由雇主承担,最长期限为3年。
人力资源部长古拉今日在出席每周内阁会议后发表文告指出,凡在制造业、建筑业、种植业、服务业、农业以及采矿和采石业领域工作满10年的外劳,可在今年10月1日起,申请延长工作准证。他指出,这项措施不包含被冻结的领域及外包公司。
他说,雇主只可以替外劳申请延长最长3年的工作准证,且每年必须更新。
取消二八分摊制
他指出,内阁是于8月29日同意,让外劳延长持10年临时工作准证外劳的工作期限。
我国政府在1992年开始推出外劳人头税措施时,外劳的人头税由外劳自行承担,但内阁在2016年3月25日议决从2018年1月1日开始,外劳人头税由雇主承担。
基于雇主反映每年1万令吉的人头税太高,因此,财政部长林冠英于早前曾宣布,雇主和外劳以二八分摊的方式,即雇主承担2000令吉,外劳自行承担8000令吉的方式来缴付。
但在财政作出有关宣布后,再受到雇主的反弹,因此在一天后,财长又宣布所有人头数都由雇主承担,取消二八分摊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