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9日讯 ) 内陆税收局首席执行员拿督沙宾表示,截至今天下午4时,当局电子报税系统共收到112万6000份2016年报税表,与前一年同期的99万7238份相比,增加了12.98%,反应令人鼓舞。
他指出,该局今年电子报税目标为420万报税表。
“这是现今新的趋势。这些报税表涵盖不同种类的纳税人,包括个人报税表及公司报税表等,我们预计,今年将收到至少420万份电子报税表。”
沙宾今日出席内陆税收局与媒体共进下午茶年度活动后,召开记者会时,如此表示。其他出席者还包括内陆税收局副首席执行员(政策)拿督诺阿兹安、副首席执行员(税务营运)端玛慕及副首席执行员(监督)端阿都等人。
他指出,若这些司机平日的全职工作与驾驶召车服务的收入所得加起来超过3万令吉的门槛,就必须按时缴税。
此外,针对内陆税收局甫成立的特别行动小组,沙宾称,该局希望能在今年内追查或回收至少4亿令吉的跨国公司税务。
“我们早前成立的特别小组正在调查数间跨国公司及企业。他们预计,除了理应缴付的公司税务之外,还能收回至少4亿令吉的额外税务。”
拿督沙宾是在去年12月走马上任,并在上任后的地4天宣布,成立特别行动小组,筛选高技能官员以处理跨国或本地公司企图利用“进取税务计划”(Aggressive Tax Planning)避税一事。
他在当时指出,这是因为一些公司特意把大部分盈利转移至低税率的国家,由于目前的审计方式耗时太久,以致一些跨国公司趁机拖延,令国家蒙受损失。
此外,沙宾指出,手机召车程序“优步”(Uber)及“Grabcar”的司机,只要年薪达到3万令吉就必须缴付所得税。
他表示,任何从事兼职工作者,只要收入高于政府所规定的数额,就必须要缴税。
“‘优步’及‘Grab’的司机也不例外。”
他指出,若这些司机平日的全职工作与驾驶召车服务的收入所得,加起来超过3万令吉的门槛,就必须按时缴税。
他进一步说明,这些司机是使用“B个人报税表”(经商)来报税,并将全职工作的收入及兼职工作的收入都填入相同的表格中。
惟,他未透露这项针对手机召车程序的措施,是否已经开始实行,或取得了什么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