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9日讯) 《2016年破产法令(修正案)》今日在国会下议院二读辩论,反对党国会议员揭露,国内破产人数不断攀升之际,银行的获利也日渐增加,因此政府受促监督银行及金融领域。
公正党格拉那再也国会议员黄基全说:“如果我们看2008年金融危机前的数据,每年破产新例只有1万4000人,但根据2014年数据,破产新案例已增至每年2万2000人,破产人数呈现不断攀升的趋势。”
他表示,当外国热钱涌入我国之际,银行放贷相当宽松,导致没有资格获得贷款的人也获批贷款,最后无力偿还。
“就在破产人数不断攀升的此刻,银行获利也同样增加。我谨此要求部长回答,国家银行及财政部会否展开成本效益研究,以了解银行获利和破产人数之间的关系。”
他指出,如果银行疯狂追逐利润,罔顾人民的福祉,那国会议员的职责,就是要维护人民福祉。
“我促请政府成立遴选委员会,以监督银行及金融领域。”
公正党班登区国会议员拉菲兹则揭露,商界有些公司的做法,就是在欠债后宣布破产,然后等待1、2年就能摆脱破产身分,重新再来。
“如果是因为高教贷款等欠债破产,我们可以给予通融;但不应该让大公司能通过这样的条款图利,让他们在1、2年后就轻易被放过。”
“当官员拥有莫大权力可以让他们脱离穷籍,这也可能会造成贪污滥权的现象,让这些素行不良的大公司有机可趁。”
另一方面,马华亚罗牙也区国会议员古乃光表示,在2010年至2015年10月期间,破产人数当中有60.8%是因为帮他人担保而破产。
“希望在法案通过后,这些担保人能被豁免。不过,这不代表他们就能全身而退,当局仍然有权充公他们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