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讯)联邦法院定于本月14日(下周三),就人民公正党实权领袖拿督斯里安华针对第二宗肛交案最终审判所提出的司法审核做出裁决,这将是安华翻案的最后一次司法途径。
安华是以本身遭到误判及不公为由,向联邦法院入禀司法审核,挑战第二次肛交案罪成的裁决。安华要求联邦法院援引1995年联邦法院条规第137条,以检讨首席大法官敦阿里芬领导的联邦法院五司,在去年2月10日宣判他与前特别助理肛交罪成,因而入狱5年。
以西马大法官丹斯里祖基菲里为首的联邦法院五司,在今年10月12日聆听了申请人及答辩人双方陈词约5小时后,决定保留判决,而今法院五司择定于下周三做出裁决。承审此案的尚有东马大法官丹斯里理察马兰尊、联邦法院法官丹斯里哈山拉、拿督斯里阿布沙马以及丹斯里扎哈拉依布拉欣。
命运未定
这也意味,安华的命运未定,能否透过这次的法律途径摆脱坐牢厄运,恢复自由身,令人关注。
安华的其中一名代表律师拉蒂法告诉媒体,联邦法院副主簿官在志期12月5日的信函中,告知法院将在12月14日早上9时做出裁决。
1995年联邦法院条规第137条允许败诉的一方,通过司法审核申请检讨联邦法院的裁决。
尽管联邦法院有权检讨本身的裁决,以防止不公或司法程序被滥用的情况,但一般上只有在例外情况才会进行司法检讨。
现年69岁的安华,目前已在双溪毛糯监狱服刑一年又10个月,若他的司法审核成功,他将因为无罪而恢复自由身,而且也可以参与将在2018年6月届满的第14届全国大选。
安华的律师团是以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为首,成员包括珊吉柯、西华拉沙、苏仁德兰以及拉蒂法柯雅等。
总检察署的代表则是以上诉及审讯部主任拿督阿末卡马尔为首,成员包括阿旺阿玛达再也、东姑阿米尔以及旺沙哈鲁丁。
安华是被控于2008年6月26日与前助理赛夫肛交,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77B条文,尽管高庭在2012年宣判安华无罪,但上诉庭后来改判安华肛交罪成,而安华去年到了联邦法院也上诉失败,被判监禁5年。之后,安华的家属也几番争取释放安华,包括向国家元首申请特赦,但都以失败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