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讯)前国家元首后西蒂艾莎向法庭入禀债权人破产申请书,向无法遵从淡马鲁高庭裁决支付她200万5383令吉55仙赔偿的出版商赛胡先阿尔威追讨相关的款项。
淡马鲁高庭是在2013年10月23日裁决,赛胡先必须就泄漏西蒂艾莎机密做出150万令吉的赔偿。
西蒂艾沙在申请书中指出,赛胡先出了必须支付150万令吉的赔偿,也必须支付每年8%的利息,达50万383令吉56仙,以及5000令吉的堂费,总额逾200万令吉。
45岁的西堤蒂艾莎是在今年8月25日,通过律师古纳西兰入禀吉隆坡高庭。
她在申请书中要求法庭发出庭令,针对其申请作出裁决。
申请书指出,赛胡先未按照志期2016年1月29日的破产通知书,在收到通知书的7年内,支付逾200万令吉给西蒂艾莎。
古纳西兰向记者指出,高庭副主簿官塔妮雅择定12月20日,聆审西蒂艾沙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