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讯)伊斯兰党宗教司协商理事会通讯主任拿督凯鲁丁阿曼表示,伊斯兰法律使用细藤条执行鞭打惩罚,疼痛感更小,更不会伤及皮肤。
凯鲁丁也是瓜拉尼鲁斯国会议员,他说:“民事法庭的鞭刑更痛,同时会伤及皮肤,而这违背伊斯兰教义。”
他依据1965年伊斯兰法法庭(刑事判决权)法令(或355法令)指出,355法令下只能判决最高3年有期徒刑、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鞭刑部超过6次。
他发文告指出,该法令主要是针对饮酒、在无证据下指控穆斯林通奸、以及通奸等3种罪名。
“伊斯兰教对3罪的处罚是鞭刑,而细小的藤条无法伤及皮肤。”
伊斯兰党主席拿督斯里哈迪阿旺寻求落实伊刑法的私人法案动议,已被排入下周一(10月17日)开始的国会下议院议程。
该动议要求国会批准他提呈《2015年伊斯兰法庭(刑事权限)修正案》,以修改伊斯兰法庭的第2条文,扩大伊斯兰刑事法庭的权限。
这项法案授权伊斯兰法庭执行处罚,除了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