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日讯)为了迈向全面电子化,陆路交通局从即日起,分阶段来落实“车主证”(VOC)来逐步取代目前的“车卡”(RC)制度。
这也意味著,车主在“车主证”制度下,现阶段无需亲自到陆路交通局,只需到车行使用大马卡及指纹鉴定的方式,通过线上与陆路交通局的系统连接,完成汽车注册及转名手续等服务,更为便捷安全。
陆路交通局今日发表声明,公布了他们逐步落实“车主证”的时间表,在第一阶段(6月1日)起,新车及汽车转名的车主都获得“车主证”而非“车卡”。
同时,在今年9月1日落实的第二阶段中,更新路税及更新汽车资料的车主,亦转换为“车主证”。
陆路交通局今日发表声明称,“车主证”依然必须遵守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来办理相关的手续。
声明也解释,在“车主证”制度下,车主在转名及更新汽车路税等服务时,不再需要纸本文件,而且也不再打印交易记录,而是直接记录在陆路交通局系统的数据库。
“随落实‘车主证’制度,陆路交通局线上交易服务的系统也将随之提升,以便利公众使用。”
陆路交通局的目标是在2020年时,能全面完成“无车卡”,所有车辆都拥有“车主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