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巫统以什么理由,阿莎丽娜周四突然放行的决定,让伊斯兰党主席哈迪阿旺提呈私人法案修改吉兰丹伊斯兰刑事法的个人动议进入辩论阶段的做法,加剧人民对巫统与伊党合作的印象。
其实两党在丹州伊刑法课题上早有合作。全体巫统丹州议员支持伊党丹州政府去年3月提呈《1993年吉兰丹伊斯兰刑事法典二(2015年)修正法案》。掌管伊斯兰事务的首相署部长加米尔也频频向伊党释放合作的善意。
2014年12月杪东海岸大水灾后,伊党与巫统在灾后重建课题上已有合作。双方的合作层次是州与中央政府,以及党对党的阶段。
两党看似升级版的合作,将国阵陷于极度矛盾和不协调的窘境,再次说明巫统一党独大的政治现实。
虽然廖中莱领导的马华和其他3个国阵成员党,民政党、国大党和砂人联党发表谴责哈迪提呈违宪的私人法案的联合声明。
不过,4国阵成员党对于阿莎丽娜关键的“挪前动作”却只字不提,仅仅表示私人法案被批准优先辩论,感到痛心疾首;此事也没有经过内阁和国阵最高理事会讨论。
各种迹象和长期采访国会的媒体观察得出,政府允许私人法案提呈是经过规划部署,双方在默契下成事。巫统有什么说法?国阵成员党会被巫统说服吗?
谈判筹码荡然无存
若内阁和国阵不曾讨论此事,阿莎丽娜在谁的指示下做决定?内阁奉行集体领导和集体负责,就算不认同阿莎丽娜,内阁也为她的决定买单;除非巫统和内阁愿意与她切割,可能性微乎其微。
伊刑法在两场补选开打之际重新被挑起,离不开政治计算。巫统与伊党各取所需,巫统不反对伊刑法,伊党则没放弃伊刑法。
巫统的独断做法,再次把国阵13个成员党推向风口浪尖,破坏国阵自1973年成立以来引以为傲的共识精神。这种“国阵精神”逐渐遭侵蚀,西马4个和东马8个成员党情何以堪。
一党独大的巫统,去年9月在多名国阵成员党领袖反对下,依然在国阵最高理事会议决,不阻止916红衣人集会。国阵精神再次被破坏。
308和505两场大选迄今,国阵未能有效以团队迎战在野党的猛攻,如今又为了短视利益,破坏国阵合作机制,赔上成员党的互信。
巫统独揽政权,国阵精神和内阁集体负责招牌已经褪色。成员党的谈判筹码,在倾斜的制度下早已一点一滴地流失。
面对动摇国本,影响建国基础的事情,国阵成员党必须有破格的决定才能对得起建国先贤,而不是被领导人的一两句“误会了”打发掉,不了了之。
无论10月下季国会是否辩论此事,身为执政党的国阵必须有明确立场,不能再以含糊的“同意彼此意见不同”带过,否则被撕裂的不仅是国阵,而是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