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2日讯)林冠英私邸屋主彭丽君的身份,是此次争议的焦点之一,究竟彭丽君是何许人,为何国阵咬紧其身份不放?
根据爱国党副主席拿督范清渊提供的大马公司委员会资料显示,卖屋给槟首长的彭丽君,确实并非吉隆坡国际牙科中心(Kuala Lumpur International Dental Centre Sdn. Bhd,简称KLIDC)的股东或董事,不过,她与该牙科中心的大股东在另外3家公司有合伙关系。
大马公司委员会资料显示,陈永州(译音,Tang Yong Chew)持有KLIDC的60%股份。他是在2013年5月16日成为该公司董事。
该牙科中心另有3个股东和一个董事,但就如槟首长林冠英和彭丽君本身所言,彭丽君并非该牙科中心的董事,也未持有该中心的任何股份。
巫统打昔汝莪国会议员拿督沙布丁日前在国会影射,指槟首长林冠英去年以低于市价购买其私邸,与2012年出售山竹园地段给KLIDC有关。
但林冠英已多次否认这项指控,表示这是虚假及毫无根据的。他强调,州政府是通过公开招标出售山竹园地段,他本身也非槟州招标委员会的主席。
资料显示彭丽君与吉隆坡国际牙科中心没有直接关系,惟与该公司大股东陈永州有合作关系。
大马公司委员会资料显示,陈永州和彭丽君在其他3家公司持有股份及担任董事,即分别在Magnificent Emblem有限公司持有70%和30%的股份,Magnificent Emblem Property有限公司持有80%和20%的股份,以及Winbond Management & Consultancy有限公司持有80%及20%的股份。
无论如何,即使彭丽君与槟城国际牙科中心的股东有合作关系,但要指控林冠英因此事涉及贪污,还需考量很多因素,如吉隆坡国际牙科中心是否在被干预的情况下得标?林冠英是否有干预槟州招标委员会的操作?林冠英是否有收取任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