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于傍晚5时38分
(槟城22日讯)槟州首长林冠英私邸前屋主彭丽君声明,她当年是基于难忍宾鸿路房子无故扯上山竹园土地买卖招惹麻烦,而脱售屋子,当时售价由其决定,并不涉及任何利益关系,若有人再企图“拖她下水”,她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她今日在声明内指出,本身并非标得山竹园土地的吉隆坡国际牙科中心(KLIDC)公司的董事或股东,也不涉及该公司的管理。
槟州行政议员彭文宝今日以彭氏宗亲及远房亲戚身份,代表彭丽君召开记者会,并代读彭氏的法定声明。
彭丽君指出,她是在2008年认识首长夫人周玉清并与后者成为好友,也在同年以250万令吉的价格购买宾鸿路的房子,并进行了一些简单的装修让其兄长入住。
之后,她听闻周玉清因官邸面对白蚁侵蚀问题正寻找租房,因此提议将房子租给他们,并在2009年7月1日签署了为期3年的租赁合约,过后再延长3年租约至2015年6月30日,租金为每月5000令吉。
但是,将房子出租给林冠英后,国阵及非政府组织针对她的虚有指控让她感到苦恼及厌烦,加上过去几年,该房子前发生过示威、(有人抗议首长而搞)葬礼、甚至有汽油弹抛掷入院子内,让房子地址及图片不断在报章上曝光,若她本身或其亲戚未来要入住,安全问题让人担心,于是她决定出售房子。
声明指出,2012年初,她口头询问周玉清是否有意购买该房子,她愿意以280万令吉的价格出售,获知首长家人有兴趣但担心未来若落选首长没能力购屋,因此询问她是否愿意在第13届大选后,以同样的价格出售该房子。
2013年第13届大选后,周玉清告诉她还需要时间,因此她与林冠英在2014年6月23日签署一分协议书,她收取10万令吉,保留让林冠英在5年内以280万令吉的价格购买该房子。
她说,她是一名生意人,不想忍受无谓的烦恼,当有人要攻击首长或提及山竹园土地买卖,其名字无故一而再、再而三地曝光,2015年6月30日,她与林冠英租约届满之前,决定出售该房子,因为该房子一直招惹是非及莫名其妙的宣传。
没有考察市场价
彭丽君说,在决定出售该房子时,她并没有考察市场价,因为她认为不必要,当时林冠英已是买家,2014年的协议书也有双方同意的出售价。
她不明白为什么出售房子给林冠英会演变成那么大的全国课题,她本身与州政府没有生意上的来往,也没有在售屋过程中获得任何好处,以什么价格卖屋子是她的决定,没有承受林冠英或任何一方的压力,是在一方愿卖、一方愿买的情况下进行。
她澄清,她并非标得山竹园土地的KLIDC公司的董事或股东,也不涉及该公司的管理,若任何人依然企图作出无谓的“串联”把整件事复杂化、拖她下水,她将保留通过法律追究的权利。
根据其记录,该房子是在2015年7月28日签署买卖合约,银行在同年10月发放贷款。
她称,她以能将房子出售给备受尊敬的领袖感到骄傲,以280万令吉出售该房子给林冠英,她不觉得遗憾,反而觉得免去了一宗让她头痛及压力的问题。(257)